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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
近日,北京市教委公布了《“十四五”时期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提出了“双师型”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%的要求和目标。这是继教育部颁发《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基本标准(试行)》后公开的地方性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和目标,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职业教育法的重要举措与实际行动。
“双师型”教师对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。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,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,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关键。树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、凸显类型特征,需要多要素支撑,展现多方面特征,“双师型”教师就是其中之一。“双师型”教师作为对职业教育从业教师的特殊要求,是满足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、适应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专门要求,体现出我国职业教育的特色,是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探索。
当下,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果。“双师型”作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,数量和比例一直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。从20世纪90年代提出到现在,“双师型”教师已经走过30多年的时光。人们从对“双师型”教师概念的不接受、不理解,到逐渐接受、逐渐理解。
一是概念逐渐清晰。“双师型”概念是一个具有浓郁类型特色的职业教育概念,从开始的不成熟、不清晰,经历了双师素质、双师结构、双证教师等诸多内涵演变。如今,其边界和内涵已然厘清,国家出台了相应的认定标准和分级规范。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计算的分母也由原来宽泛的教师群体逐渐缩小为专任教师,至现在明确为专业课教师,更为准确、科学、合理。
二是要求逐渐提高。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暂行)》规定高职学校每个专业至少配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“双师型”专任教师2人。2010年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》,提出“双师型”教师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30%的比例要求。2019年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则提出,到2022年“双师型”教师(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)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。如今,作为发达地区的北京将这一标准提高到了80%。
三是社会逐渐接受。随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不断为社会所认可,以及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、概念逻辑的不断周延,“双师型”教师成为职业教育的典型特征和标志性概念,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接受,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。例如,在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中,出现了类似的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,即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外溢和辐射的表现。
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将迈进精准建设的新阶段。精准体现在对象范围上。“双师型”教师是面向专业课教师的。对于公共基础课教师、文化课教师不能也不宜做同样要求,不宜“一刀切”。专业课教师分为19个专业大类,不同专业面临不同的产业发展水平、不同的产教融合程度,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进度也就不同。尤其是在对接新专业目录、新职业标准上,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更加紧迫,需要积极跟进,这样才能促进新职业、新专业行稳致远,助推形成产业规模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迭代更新。
精准也体现在区域差异上。不同区域经济社会、产业结构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都不一致,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和面临的发展任务、可选择的突破点也就不尽相同。东部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较高、师资队伍人力资源储备较好,将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。从理想状态来说,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人人都应成为“双师型”教师。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,则应着力于提高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,达到国家“一半以上”的要求。因此,应因地制宜、因区施策。
精准还体现在标准落实上。国家已出台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分级标准,各地要认真落实,推进专业课教师“双师型”教师分级认定工作,针对性查漏补缺、精准测算、精准推进。与此同时,还应防止出现盲目跟风和相互攀比,挤压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中存在的水分,使数据采集、统计更为科学、准确、可信,从而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可信的基础数据。